上網瀏覽時碰到喜歡的圖片、文字或音樂,點擊右鍵下載,幾乎成為今天人們網絡糊口的一部門。據不完全統計,法院近年受理的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已占全部著作權案件的50%。最高50萬元的罰款金額在處理一些嚴峻侵權行為時也很難施展法律的震懾作用。 上月24日,作為“著作權法專家建議稿起草小組”成員,胡開忠參加在北京舉辦的“著作權法第三次修改意見征集研討會”。你是否意識到自己這個小小舉動或許已經構成侵權?昨日,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央副主任胡開忠教授透露,我國已啟動《著作權法》第三次修改工作,重點應對越來越頻繁的網絡版權侵權題目,對隨意下載網絡資源構成侵權行為的最高懲罰金額或將由現行的50萬元調整至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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